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从2008年10月起我国政府发布了一系列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其中有关机床工具进出口的政策主要有以下四项:
1.出口退税政策
2008年10月起,我国政府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贸易形势,多次调整出口退税率,涉及机床工具行业先后有四次,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共有98种。
第一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10月21日发文通知,从2008年11月1日起,提高金属加工用硬质合金制的刀及刀片出口退税率,由5%提高到11%。
第二次,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11月17日发布通知,从2008年12月1日起提高45种机床工具出口退税率,主要有:金属加工用工具,拉床、插床、牛头刨床和切割机,16种非金属加工机床,以及冷拔管机,8种工件夹具,机床零附件等。
第三次,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12月29日发布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8种机床工具出口退税率,主要有:拉床、插床、牛头刨床、切割机、龙门刨床、其他刨床和机床。
第四次,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6月3日发布通知,从6月1日起提高44种机床工具出口退税率,主要有:牛头刨床、插床、拉床,冷拔管机,拔丝机,滚压成形机床,各种非金属加工机床;锻压或冲压工具、镗孔或铰孔工具、车削工具、可互换工具、金属加工用硬质合金制的刀及刀片;机床用零附件、工件夹具和工具夹具等。
2.调整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机床目录
2008年12月17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简称《新的不免税目录》),自2008年12月15日起执行。
《新的不免税目录》中,机床工具有6个部分。
第一部分,所有规格的非数控机床。
第二部分,数控金属切削机床22类,其中有:
(1)数控激光加工机床≤三轴联动。
(2)数控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板厚≤40mm;水切割机,≤三轴联动;其他数控切割机,所有规格。
(3)数控电加工机床数控电火花成形机床,加工表面粗糙度值Ra≥0.32μm,型腔截面和深度尺寸精度≥±2μm,带有能自动交换工件和自动更换电极装置除外;数控线切割机床,切割效率≤300mm2/min,加工表面粗糙度值Ra≥0.32μm,切割尺寸精度≥±3μm;数控电解加工机床,所有规格。
(4)龙门式加工中心<四轴联动,重复定位精度≥0.006mm/2m。
(5)钻削加工中心所有规格。
(6)镗铣加工中心定位精度>0.006mm,重复定位精度≥0.004mm,快移速度≤40m/min,<四轴联动,工作台<1250mm。
(7)车削中心重复定位精度≥0.004mm,主轴端径向圆跳动≥0.001mm,加工圆度>0.001mm。
(8)数控重型卧式车床最大加工直径≤4000mm,工件长度≤20000mm,加工圆度≥5×10-6Dmm。
(9)数控重型立式车床最大加工工件直径≤16000mm,定位精度>0.015mm/2m,加工圆度>0.01mm。
(10)数控车床重复定位精度>5μm,加工圆度≥3×10-6Dmm(D为最大加工工件直径)。
(11)数控龙门铣床工作台宽度<5000mm,重复定位精度≥0.006mm/2m,≤三轴联动。
(12)数控铣床(数控龙门铣床除外)定位精度>0.006mm(全程),重复定位精度>0.004mm,≤四轴联动。
(13)数控重型磨床工件直径≤1600mm,加工圆度>0.001mm,微量进给>0.0001mm。
(14)数控平面磨床定位精度>0.006mm(全程),重复定位精度>0.003mm(全程),平面度>0.002mm/1000mm,龙门宽度≤3500mm。
(15)数控磨床(含内圆、外圆、端面外圆、万能、无心、轴承、刃磨等,专用除外)定位精度>0.006mm,重复定位精度>0.003mm,加工圆度>0.0005mm,砂轮线速度≤60m/s。
(16)数控凸轮轴磨床工件最大回转直径≤250mm,砂轮线速度≤60m/s(单砂轮)。
(17)数控曲轴磨床工件直径≤630mm,砂轮线速度≤60m/s;定位精度>0.005mm,重复定位精度>0.002mm。
(18)数控重型滚齿机立式,工件直径≤8000mm,模数m≤30;卧式,工件直径≤2000mm,模数m≤30;其他所有规格。
(19)数控齿轮加工机床工件直径15~800mm,模数m=2~8,≤三轴联动,精度等级>5级。
(20)数控铣镗床镗杆直径<260mm,同轴度≥0.008mm/500mm,重复定位精度≥0.006mm/2m,≤四轴联动。
(21)数控坐标镗床、磨床坐标定位精度≥0.0015mm。
(22)组合机床孔加工精度为ITH5级及以下,同轴度≥0.01mm,平面度≥0.01mm/m。
第三部分,压力成形机械41类,其中主要有:
(1)锻造用压力机或冲压机床,单台公称压力≤3000t(生产汽车用全集成横杆式柔性自动冲压线,整线节拍达到12次/min及以上,且重复定位精度保持±1mm以内的除外)。
(2)矫直(平)机,公称压力≤100t;折弯压力机,所有规格;开卷机,所有规格。
(3)弯管机,所有规格;折边机,所有规格;三辊四辊卷板机,所有规格(板宽>10m或板厚>120mm×板宽>3200mm除外)。
(4)数控板带剪切机床,板厚×宽≤12×4000mm;棒料剪断机,公称压力≤500t;联合冲剪机,板厚≤30mm,冲孔力<120t。
(5)金刚石成形液压机,公称压力≤9000t;单柱、双柱、四柱万能液压机,公称压力≤4000t。立式、卧式冷挤压机,所有规格;开式双点压力机,所有规格;闭式四点多连杆压力机,所有规格;数控冲模回转头压力机(包括转塔冲床),所有规格等。
第四部分,木工机械16类,包括木工车床、锯床、刨床和铣床等。
第五部分,铸造机械24类,包括压铸机、筛砂机、混砂机、树脂砂再生设备、多用射芯机、振动落砂机和抛丸清理机等。
第六部分,量具量仪12类,包括千分尺、齿轮测量仪、圆度仪和三坐标测量机等。
3.鼓励引进先进技术和进口高档机床政策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于2009年7月22日联合下发《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09年版)的通知》目录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鼓励引进的先进技术,主要指国内尚未掌握的先进技术,国家批准或核准的重点建设工程引进的先进技术。引进技术是指买断或许可方式进口国外先进专有技术或专利,或通过合作开发,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和掌握先进专有技术的行为。对引进此类先进技术,给予贴息支持。
第二部分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指目前国内尚不能自行研发制造,国民经济各领域急需的重要设备,及为生产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所需进口国内尚不能生产的关键零部件。此类产品进口,给予贴息支持。
第三部分是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专项规划的投资类项目项下进口生产性设备、零部件(不予免税产品目录中产品除外)给予贴息支持。此部分设备和零部件进口贴息,参照鼓励类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管理方式进行。
第四部分是资源性产品、原材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通知》(发改工业〔2007〕2515号)同时废止。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将根据情况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目录中有关机床工具行业情况如下:
第一部分,鼓励引进的先进技术共36项,即:高速立、卧式加工中心设计制造技术;精密立、卧式加工中心设计制造技术;立式铣车复合加工中心设计制造技术;五轴联动加工中心设计制造技术;精密数控车床及车削中心设计制造技术;高速数控车床及车削中心卧式铣车复合加工中心设计制造技术;高速、精密大型数控滚齿机设计制造技术;高速、精密大型数控磨齿机设计制造技术;难加工材料轴类零件超高速精密外圆磨床设计制造技术;数控切点跟踪曲轴磨床设计制造技术;精密、复合、数控磨床设计制造技术;精密曲面成形数控磨床设计制造技术;五轴联动叶片数控磨床设计制造技术;纳米级精度微型数控磨床设计制造技术;五轴联动高速、精密、数控工具磨床设计制造技术;大型、精密、高效、数控螺纹加工设备设计制造技术;高档数控珩磨机设计制造技术;高速龙门五轴加工中心设计制造技术;龙门铣车复合加工中心设计制造技术;重型五轴龙门加工中心设计制造技术;五轴联动数控落地铣镗床设计制造技术;重型曲轴铣车复合加工中心设计制造技术;超重型数控落地镗铣床设计制造技术;大直径、超长、深孔加工的车、珩磨复合加工中心设计制造技术;高速、精密主轴设计与制造技术;大功率、大转矩双摆铣头设计与制造技术;高速、重载精密滚珠丝杠及直线导轨;高精、高速数控转台设计与制造技术;大型刀库及自动换刀装置设计与制造技术;全功能数控动力刀架设计与制造技术;高速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技术;高速数控机床用新型数控刀具、刀柄系统、高效可转位刀具、超硬刀设计与制造技术;全数字高档数控装置、全数字交流伺服电动机、主轴电动机及驱动装置设计与制造技术;高速、高刚度大功率电主轴及驱动装置设计与制造技术;大扭矩力矩电动机及驱动装置设计与制造技术;大推力直线电动机及驱动装置设计与制造技术。
第二部分,鼓励进口的重要设备16项,即:
(1)镗铣加工中心(含立式、卧式、立卧式):定位精度≤0.006mm,重复定位精度<0.004mm,快移速度>40m/min,≥四轴联动,工作台≥1250mm。
(2)柔性加工单元:五轴联动。
(3)车削中心:重复定位精度>0.004mm,主轴端径向圆跳动≤0.001mm,加工件圆度高于0.001mm。
(4)数控平面磨床(含成形、龙门、导轨、双端面等):定位精度>0.006mm(全程),重复定位精度>0.003mm(全程),平面度>0.002mm/1000mm,龙门宽>3500mm。
(5)数控磨床(含内圆、外圆、端面外圆、万能、无心、轴承、刃磨、专用等):定位精度>0.006mm,重复定位精度>0.003mm,加工件圆度>0.0005mm,砂轮线速度>60m/s,坐标磨床四轴四联动、七轴四联动。
(6)龙门数控铣床:工作台宽度≥5000mm,重复定位精度<0.006mm/2000mm,>三轴联动。
(7)金属珩磨机床。
(8)CNC曲轴连杆颈加工机:双主轴,切削速度≥100m/min。
(9)CNC曲轴车拉床:双主轴,双刀盘,三轴连动。
(10)数控曲轴圆角深滚压和滚压校直机床:滚压数≥6,滚压力≥30000N。
(11)计算机控制增量成型机、流动成型机。
(12)数控重型滚齿机:立式,工件直径>8000mm,模数m>30;卧式,工件直径>2000mm,模数m>30。
(13)数控重型磨床:工件直径>1600mm,加工圆度≤0.001mm,微量进给≤0.0001mm。
(14)单柱、双柱、四柱万能液压机:公称压力>4000kN。
(15)数控切割机:板厚>40mm。
(16)三坐标测量机:X、Y、Z>3000mm×3000mm×2000mm,单轴精度<(1+L/400)μm,空间精度<(1.2+L/300)μm,探测精度<1μm。
第三部分,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有1项,即: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及交流伺服装置、直线电动机制造。
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进口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对列入目录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予贴息政策支持。贴息标准将以进口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贴息率不高于贴息清算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利率。财政部和商务部在年度贴息资金总额内确定贴息系数,核定贴息金国家额度。企业要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有关部门报送相关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