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在国内外发展情况来看,现在已经到了应该将“规模效应”提到议事日程上的时候了。国际上已经有了不少产值超过1亿美元的热流道模具企业,最大的热流道模具企业已发展为跨国集团,其年产值高达40亿美元(含热流道模具及热流道模具相关产品)。国内已经有了一批年产值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企业。这些企业对促进热流道模具行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十一五”期间应该针对发展重点,在国家支持下,有所选择地重点培养一批“领军企业”。为此希望能在国家计划中列入少量的热流道模具重点项目,成为国家专项,并对其实行政策倾斜。
建议借鉴日本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几个振兴法(振兴措施)的制订及实施的经验,针对我国需要振兴的热流道模具等行业,制订我们的法律法规。配合新制订的法律法规,采取政府干预和经济扶持政策,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以立法形式在金融、税收、技改等方面给予支持。
鉴于热流道模具产品净增值率高,热流道模具企业增值税税负比机械工业其他行业平均水平高出1倍,因此建议减轻热流道模具企业的增值税负担,或继续执行先征后返政策,或降低增值税税率,例如从17%降为5%~10%。
鼓励对发展热流道模具的投资。例如投资热流道模具厂的建设资金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对热流道模具企业引进关键设备及生产热流道模具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配件实行减免进口税来鼓励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引进等。
目前热流道模具行业产业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企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及进出口结构等方面。“十一五”期间应在有关政策的引导下,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调整,使之逐步合理化。例如鼓励专业化、商品化生产,鼓励大型、精密、复杂、长寿命热流道模具及热流道模具标准件生产,鼓励主辅分离,使热流道模具生产从附属走向独立。